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6年5月版)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申请复学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可予以退学处理。”
王荣荣,学号202306191。因休学期满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拟给予退学处理。
说明:
1.公示期限:60天,自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9月7日。
2.申诉与异议:公示期内,如学生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拟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部提交书面申诉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
3.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91602
办公地址: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102室
4.最终处理:公示期满且无有效异议,学校将正式发文作出退学处理决定,并注销其学籍。退学决定书将按学生入学时填写的地址邮寄或按学校规定方式送达。
5.隐私保护:公示信息已对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进行必要处理(如仅显示学号)。
教务部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