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学校网站、报纸等媒体登载新闻稿件的真实有效性,避免失实或不良报道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特对学校新闻稿件的用稿审核程序作进一步规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部门新闻通讯员投稿需填写《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新闻稿件审查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处下载),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为了保证新闻时效性,部门新闻通讯员可填写《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新闻稿件审查表》后,通过QQ、E-mail等途径传送电子版至校园文化工作部,部门留存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表格作为质量体系检查依据。校园文化工作部收到电子版审查表视同稿件已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对稿件(资料)数据准确性、内容真实性和专业性、业务性等问题负责。
3、校园文化工作部对稿件进行审核(一般稿件一审通过,重要稿件必须经过二审)后,根据新闻内容确定用稿方向。
特此通知
附:《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新闻稿件审查表》
点击下载附带表格
校园文化工作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