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8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29日~10月5日,国庆节放假安排7天。其中,10月1日国庆节、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将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的课调至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放假期间,值班安排按照下发的《“十一”放假值班安排》执行,并做好值班记录。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活动;做好后勤生活保障;认真做好办公楼、教学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安全及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校 办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