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武汉航院[2008]5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夏季
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校的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上较好,但不宜估计过高。2008年4月23日长航公安局消防支队在我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我校存在不少消防安全隐患。如学生宿舍内1号楼使用木质配电箱、走道、楼梯内有裸露在墙面外的线头,部分灭火器材失效过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牌损坏,图书馆等区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失效等问题,并向我校下达“长武公消限字[2008]010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学校接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领导非常重视,划拨专项整改资金,派专人专班负责整改项目,通过为期1个月的整改,已将全部隐患整改完毕。
目前,夏季来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易诱发火灾事故。为将夏季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资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坚决贯彻国务院要求认真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与长航集团关总公司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业”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系)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认真的抓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部门领导既要对本部门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部门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部门内各岗位职工应对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负双重责任。切实将安全责任制与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落到实处并管理到位。
二、各部门(系)要立即组织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全面细致,对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要重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部门(系)对消防重点部位要进一步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循 “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应做到消防水源及相关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人员能迅速安全地疏散和逃生。灭火器有效并合理配置;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要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在明显位置长期公布。
四、总务处、劳服等部门应加强出租门面的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隐患,保证整改成果。同时认真做好对四至八栋宿舍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五、在暑假前,各部门(系)要对假期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培养其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各系部应对留校学生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各部门(系)要进一步健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适当处罚。
七、从即日起至十月底,长航集团、公安消防部门、学校保卫处将对各部门(系)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夏季 防火安全 通知
抄送:集团安生部,长航公安局消防支队。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打字:詹 方 校对:龙 凯 共印30份